常見問題

中小企業信貸保証計劃中小企業信貸保証計劃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中小企業信貸保証計劃

  1. 甚麼是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2. 本計劃提供哪些信貸保證?

  3. 申請資格

  4. 誰人有資格申請本計劃?
  5. 假如我的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但在海外經營已久,是否有資格申請本計劃呢?

  6. 申請手續

  7. 怎樣申請本計劃?
  8. 使用本計劃是否需要向政府繳付任何費用?
  9. 申請本計劃時,是否需要遞交任何文件?
  10. 若申請本計劃時我仍然在準備最近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那麼我可否向貸款機構提交前一個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
  11. 審理申請需時多久?
  12. 怎樣才能知道我的申請的審理情況?

  13. 貸款用途
    -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

  14. 本計劃擔保的貸款可用來購置哪些設備和器材?
  15. 如有關設備及器材置於境外,我能否申請信貸保證?
  16. 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可用於購置二手設備和器材嗎?
  17. 如欲購置的機械和設備已獲繳付部份款項並已送貨予借款企業試用,在此情況下可否申請本計劃?
  18. 可否利用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為已購置的機械和設備進行新按揭或翻按?
  19. - 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20. 獲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的營運資金貸款,有沒有用途限制?
  21. 中小企業如並未獲提供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可否申請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22. 保證額和保證期

  23. 每間中小企業可獲得的營運設備及器材/ 營運資金的信貸保證額上限是多少?
  24. 如中小企業於2008年11月之前已獲取了500萬元的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額,可否申請信貸保證?
  25. 如中小企業於2008年11月之前已獲取了100萬元的營運資金信貸保證額,可否申請信貸保證?
  26. 信貸保證會否涵蓋整個貸款期?
  27. 保證期從何時起計算?
  28. 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或營運資金貸款的還款方法有沒有任何規定?
  29. 其他資料

  30. 政府會否評估申請企業的信用可靠程度?
  31. 獲本計劃擔保的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32. 我可否透過同一或不同貸款機構,申請一項以上的信貸保證?
  33. 我可以在哪裡取得更多有關本計劃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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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市場推廣基金」﹞

申請資格

  1. 那些企業符合資格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2. 海外中小企業是否可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3. 非牟利企業是否可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4. 活動的主辦機構是否合資格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5. 那類出口推廣活動可獲「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6. 那類考察團可獲「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7. 在那一類的貿易刊物或網頁刊登廣告才合乎申請資格?
  8. 個別或數家企業自行組織的出口推廣活動會否得到「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9. 在互聯網上刊登廣告會否得到「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10. 「市場推廣基金」是否資助中小企業在參加商品展銷會、展覽及考察團時的一切開支?
  11. 中小企業是否可就同一個活動分別接受「市場推廣基金」和其他公共資助計劃提供的資助?
  12. 中小企業可否委託第三者參與有關的出口推廣活動?
  13. 中小企業可否就定期舉行的展覽會申請「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14. 資助金額

  15. 中小企業從「市場推廣基金」中所獲得的資助有多少?
  16. 申請手續

  17. 如何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18. 修改/取消申請

  19. 申請表格上那些資料可作修改?
  20. 申請企業能否取消其「市場推廣基金」的申請?
  21. 申請結果

  22. 申請企業何時才獲通知其申請的結果?
  23. 其他

  24. 過期申請是否會獲基金接納?
  25. 如何決定郵寄申請是否過期?
  26. 若申請企業未能向工貿署提供補充文件或澄清有關事項,會有什麼後果?
  27. 工貿署會否要求申請企業提供有關的宣傳材料?
  28. 那些文件會被接納為東主及/或員工證明?
  29. 申請表格中"企業形式"一欄應如何填報?
  30. 在何種情況下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
  31. 如何決定處理申請的次序?
  32. 可否以一份表格申請數期在同一貿易刊物刊登的廣告的資助?
  33. 在貿易刊物/展覽籌辦機構網頁刊登的廣告內容是否必須包括申請企業的名稱或聯絡資料﹝電話、傳真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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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1. 何謂「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2. 如何申請「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3.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的申請資格是什麼?
  4. 如個別申請項目已獲得其他公共機構資助計劃撥款資助,該申請項目會否在此計劃下獲得撥款?
  5. 每個獲資助項目的最高資助額是多少?
  6. 獲資助機構須遵守什麼條款及條件?
  7. 申請項目將由誰人評審?
  8. 評審申請項目的主要準則是什麼?
  9. 申請機構如何得知申請結果?
  10.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將如何發放資助款項?
  11. 哪些支出可獲「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資助?
  12.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何時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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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信貸保証計劃

  1. 甚麼是中小企業信貸保證計劃?

    本計劃是一項信貸保證計劃,由政府提供信貸保證,協助個別中小企業向參與本計劃的銀行和財務機構(參與貸款機構)取得貸款,用作 (1) 購置營運設備和器材以及 (2) 一般業務用途的營運資金。

    計劃的目的是協助中小企業提升生產力及競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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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計劃提供哪些信貸保證?

    本計劃提供兩類信貸保證。分別是-

    1.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以及
    2. 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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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資格

  5. 誰人有資格申請本計劃?
  6. 借款企業須具備下列條件,才符合資格申請本計劃:

    1.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本港註冊;
    2. 並非貸款機構和其相聯者;以及
    3. 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香港特區政府")的中小企業定義,即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製造業企業或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非製造業企業**。就此而言,"企業"是指為了圖利而從事的任何形式的生意、商務、工藝、專業、職業或其他活動,但不包括任何會社,除非是《商業登記條例》內所訂明以圖利為目的而提供服務的會社。根據《商業登記條例》,"會社"指任何法團或一人以上的組織,其組成目的是為會員提供設施,以便進行社交或康樂活動,並且-

      1. 為其會員提供服務(不論是否為了圖利);以及
      2. 擁有其會員有權專用的會社處所。

    **"僱用人數"應包括積極參與企業業務的在職東主、合夥人和股東,以及企業的受薪員工,包括在遞交本計劃申請書時,由有關企業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職或兼職受薪僱員,其中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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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假如我的公司在香港註冊成立,但在海外經營已久,是否有資格申請本計劃呢?

    有資格。只要你的公司一直有根據《商業登記條例》正式在香港註冊經營,以及符合以上的條件,便有資格申請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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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申請手續

  9. 怎樣申請本計劃?

    所有申請必須透過參與本計劃的貸款機構遞交。有關的貸款機構會審核你的貸款申請,並決定該申請是否需要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如需要信貸保證的話,貸款機構便會轉介貸款申請予香港特區政府工業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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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使用本計劃是否需要向政府繳付任何費用?

    不需要。申請本計劃的信貸保證是免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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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申請本計劃時,是否需要遞交任何文件?

    遞交信貸保證的申請時,應遞交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副本一份。此外,有限公司須遞交最新的經審核的公司帳目,而無限公司須遞交最近財政年度的帳目報表。不過,這項規定不適用於在有關的貸款機構收到其貸款申請時,成立不超過18個月的中小企業,但有關貸款機構仍會審核其現時的信貸及財務資料。此等中小企業須提交能證明其成立日期的文件。

    若你希望申請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而有關設備及器材的最終使用者為本港或境外的另一企業,你必須先徵求貸款機構及政府同意有關安排,並須出示文件。假設有關的設備及器材是置放於中國內地的話,你可提交投資批准證書、來料加工協議書、生產協議書等作為證明文件,證明你與設備及器材最終使用者的關係。若有關安排是與你的業務有關,而且是必須的,工業貿易署將會就有關申請給予正面考慮。

  14. [返回最上層]

  15. 若申請本計劃時我仍然在準備最近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那麼我可否向貸款機構提交前一個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

    政府一般會給予借款企業由財政年度完結日起計九個月的時間,準備最近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因此,如貴公司於寬限期內提出貸款申請,便只需向貸款機構提交前一個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若是最近財政年度的經審核帳目/帳目報表是借款企業的首份會計結算,則有關文件應當在借款企業成立18個月後準備妥當。

  16. [返回最上層]

  17. 審理申請需時多久?

    收到貸款機構填妥的申請表格後,工業貿易署一般可在三個完整工作天內審理申請。

  18. [返回最上層]

  19. 怎樣才能知道我的申請的審理情況?

    你可以聯絡有關貸款機構或透過網上服務(企業須要備有認可電子核證(機構))查詢申請的審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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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貸款用途
    -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

  21. 本計劃擔保的貸款可用來購置哪些設備和器材?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所擔保的貸款可用來購置機械、工具、電腦軟件和硬件、通訊系統、文儀設備、運輸工具、傢俬和固定裝置(如冷氣系統、壁櫃和照明系統,但不包括裝修工程)。

  22. [返回最上層]

  23. 如有關設備及器材置於境外,我能否申請信貸保證?
  24. 可以。只要根據本計劃所購置的設備和器材是供借款企業使用,以及事先得到參與計劃的貸款機構書面准許,那麼有關的設備和器材便可置於境外。不過,若有關安排涉及出售、分租、收費或託付所購的設備和器材與另一企業,則亦須得到政府同意。在向政府提出申請時,你須出示證明文件。假設有關的設備及器材是置放於中國內地的話,你可提交投資批准證書、來料加工協議書、生產協議書等作為證明文件。若有關安排是與你的業務有關,而且是必須的,工業貿易署將會就有關申請給予正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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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可用於購置二手設備和器材嗎?
  26. 可以。貸款可用於購置二手設備和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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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如欲購置的機械和設備已獲繳付部份款項並已送貨予借款企業試用,在此情況下可否申請本計劃?
  28. 可以。一般而言,如欲購置的機械和設備已送貨予借款企業作試用,但有關款項尚末全數繳清,則借款企業仍可申請本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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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可否利用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為已購置的機械和設備進行新按揭或翻按?

    不可以。本計劃的目的是協助中小企業購置與營運有關的設備和器材,以提高其生產力和競爭力。因此,申請企業不可運用貸款取得新的貸款,為借款企業或其相聯者在貸款機構收到該貸款申請當日或之前的任何時間已購置的設備和器材,進行新按揭或翻按。

  30. [返回最上層]

    - 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31. 獲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的營運資金貸款,有沒有用途限制?

    獲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的營運資金貸款,必須用以支付一般業務用途的營運資金。中小企業不得使用營運資金貸款,不論是全部或其中部分,支付、償還、重組或重新包裝任何借款、信貸安排或付款責任。

  32. [返回最上層]

  33. 中小企業如並未獲提供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可否申請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可以。不論是否已獲得本計劃或「中小企業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計劃」提供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中小企業均可申請營運資金信貸保證。

  34. [返回最上層]

    保證額和保證期

  35. 每間中小企業可獲得的營運設備及器材/ 營運資金的信貸保證額上限是多少?
  36. 由2008年11月6日起,每家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保證額為獲批貸款額的50%,最高為600萬元。信貸保證額可靈活運用於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與營運資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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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如中小企業於2008年11月之前已獲取了500萬元的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額,可否申請信貸保證?
  38. 可以。由2008年11月6日起,每家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保證額為獲批貸款額的50%,最高為600萬元。信貸保證額可靈活運用於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與營運資金貸款。由於本計劃的600百萬元限額是累積計算,該中小企仍可享有100萬元的運設備及器材/ 營運資金的信貸保證額 (或獲批貸款額的50%,以金額較低者為準)。

    此外,在加強後的信貸保證計劃下,若中小企業已全數清還在本計劃下獲批信貸保證的任何一筆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或營運資金貸款,該中小企業可使用相應的信貸保證額多一次,以60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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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如中小企業於2008年11月之前已獲取了100萬元的營運資金信貸保證額,可否申請信貸保證?
  40. 可以。由2008年11月6日起,每家中小企業可獲得的信貸保證額為獲批貸款額的50﹪,最高為600萬元。信貸保證額可運用於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與營運資金貸款。由於本計劃的600百萬元限額是累積計算,該中小企仍可享有500萬元的運設備及器材/ 營運資金的信貸保證額 (或獲批貸款額的50%,以金額較低者為準)。

    此外,在加強後的信貸保證計劃下,若中小企業已全數清還在本計劃下獲批信貸保證的任何一筆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或營運資金貸款,該中小企業可使用相應的信貸保證額多一次,以600萬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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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信貸保證會否涵蓋整個貸款期?
  42. 營運設備及器材及營運資金的信貸保證期最長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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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保證期從何時起計算?
  44. 營運設備及器材信貸保證期由貸款生效日期起計算,即借款企業首次從獲批的貸款中提取款項的日期,或租購協議的生效日期起計。

    營運資金信貸保證期由貸款生效日期起計算,即借款企業首次從獲批的貸款中提取款項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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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或營運資金貸款的還款方法有沒有任何規定?
  46. 獲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的營運設備及器材貸款,必須是非循環貸款或以租購協議方式提供。貸款須分期向有關貸款機構清還。首次還款的日期必須定於提取貸款日起計六個月內,而以後每期還款相隔的時間不可超過三個月。

    獲本計劃提供信貸保證的營運資金貸款,必須是非循環貸款性質。貸款須分期向有關貸款機構清還。首次還款的日期必須定於提取貸款日起計六個月內,而以後每期還款相隔的時間不可超過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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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資料

  47. 政府會否評估申請企業的信用可靠程度?

    不會。政府信賴參與本計劃的貸款機構在評估申請企業的信用可靠程度時,會按其一貫做法,運用專業知識,作出審慎判斷。

  48. [返回最上層]

  49. 獲本計劃擔保的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根據市場主導的原則,本計劃下的貸款沒有既定的利率。有關利率是借款企業與貸款機構之間的商業決定。不過,政府會促請貸款機構考慮政府已為有關貸款提供信貸保證,因而為本計劃的貸款訂立合理的利率。

  50. [返回最上層]

  51. 我可否透過同一或不同參與本計劃的貸款機構,申請一項以上的信貸保證?

    可以。只要批予某一中小企業和有關參與本計劃的貸款機構的信貸保證累積金額均在它們個別的上限之內,政府便可就該中小企業向同一或不同參與貸款機構提供一項或以上的信貸保證。

  52. [返回最上層]

  53. 我可以在哪裡取得更多有關本計劃的資料?

    有關本計劃的其他資料,請聯絡已參與本計劃的銀行或財務機構。參與本計劃的貸款機構名單,可在本網頁查閱。另外,你亦可循以下途徑聯絡工業貿易署:

電話 : (852) 2398 5129 *
傳真 : (852) 2396 5067
電子郵件 : sgs_enquiry@tid.gov.hk
網址 : http://www.smefund.tid.gov.hk/

* 為 確 保 服 務 質 素 , 由 2008 年 4 月 28 日 起 , 所 有 工 業 貿 易 署 電 話 查 詢 熱 線 的 談 話 內 容 將 會 錄 音 。 錄 音 記 錄 將 保 存 90 日 。 市 民 可 索 取 與 他 們 有 關 的 90 日 之 內 的 錄 音 記 錄 光 碟 , 有 關 收 費 為 每 張 光 碟 5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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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1. 那些企業符合資格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即可申請: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本港註冊,及
    · 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政府的中小企業定義,即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或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
    · 申請企業須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申請企業亦必須以參展商或考察團成員身份參與展覽/考察團。

    詳細規定請參閱申請指引

  2. [返回最上層]

  3. 海外中小企業是否可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只有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本港註冊的中小企業才合資格申請。另外,中小企業必須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否則其申請可能會被拒絕。空殼公司或在香港境外從事主要業務運作的中小企業,均不會被視為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故有關申請可能遭拒絕。工貿署保留對每家申請企業是否符合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4. [返回最上層]

  5. 非牟利企業是否可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只有為了圖利的「企業」才符合資格申請基金資助。故非牟利企業不合資格。

  6. [返回最上層]

  7. 活動的主辦機構是否合資格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活動的主辦機構和其相關公司,不可就自我主辦或協辦的出口推廣活動申請基金資助。

  8. [返回最上層]

  9. 那類出口推廣活動可獲「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市場推廣基金」提供的資助,可供中小企業參與境外商品展銷會、展覽及考察團,以及以出口市場為主的本地商品展銷會和展覽。這些出口推廣活動必須由真正的機構籌辦,而活動本身亦須與申請企業所經營的業務有直接關係。申請企業必須以參展商或考察團成員身份參與有關活動。

    「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範圍亦包括以出口市場為目標對象的印刷貿易刊物上的廣告,及在展覽籌辦機構網頁上的廣告。

    工貿署無論在任何時候,均保留最終權利,以決定申請企業本身、主辦機構、活動性質﹝包括申請活動是否以出口市場為主﹞、活動與申請企業的業務關係以及申請企業參與活動或刊登廣告的形式等,是否符合申請資格。

  10. [返回最上層]

  11. 那類考察團可獲「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基金的目的是鼓勵及支援中小企業積極拓展海外市場。因此,只為協助中小企業了解相關行業發展和技術方案的研討會、工作坊、會議以及交流會等,並不包括在基金的資助範圍內。要獲得基金的資助,考察團的行程必須證明該次考察以拓展境外市場為目的,如同考察團成員參與了合資格的商品展銷/展覽會一樣,即有很多機會直接與海外客戶見面商談。工貿署會考慮整個考察團而非個別行程活動的出口推廣性質。個別項目擁有出口推廣性質,並不足以令該考察團符合基金目的。另外,中小企業往境外考察及參與商品展銷或展覽會,不論是自行前往或經旅遊公司安排機票和住宿,該次行程亦不會被視為合資格的考察團。

    工貿署保留對每個考察團是否符合資格的最終決定權。

  12. [返回最上層]

  13. 在那一類的貿易刊物或網頁刊登廣告才合乎申請資格?

    貿易刊物必須以印刷形式出版並以出口市場為目標對象。網上廣告必須刊登於展覽籌辦機構的網頁。例子請參閱「過往獲批准的出口推廣活動/貿易刊物/網上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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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個別或數家企業自行組織的出口推廣活動會否得到「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企業自行組織的出口推廣活動,不屬基金資助範圍內,原因是:

    1. 成立基金的主要目的是鼓勵中小企業擴展境外業務。對境外市場不大熟悉而資源有限的中小企業,展覽籌辦商所舉辦的商品展銷會、展覽會或考察團等活動可為它們提供既方便又有效的渠道,開拓境外市場。
    2. 目前,由眾多展覽籌辦商所提供的商品展銷會、展覽會與考察團活動,數量已很可觀,性質亦非常多元化,足以迎合不同中小企業的需求。
    3. 從審慎管理基金的角度考慮,規限受資助的中小企業必須參加由展覽籌辦商所舉辦的拓展境外市場活動,較能確保基金所提供的支援,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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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在互聯網上刊登廣告會否得到「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會。但有關廣告必須刊登於展覽籌辦機構的網頁上,其他的互聯網廣告並不包括在「市場推廣基金」的資助範圍內。

  18. [返回最上層]

  19. 「市場推廣基金」是否資助中小企業在參加商品展銷會、展覽及考察團時的一切開支?

    中小企業在參與合資格的出口推廣活動時,只有下列直接與該活動有關的支出費用才能獲得基金資助-

    (i) 由主辦/協辦機構收取的參與費﹝例如:攤位租賃費或考察團團費﹞;
    (ii) 攤位建築及裝修費;
    (iii) 在場刊/名冊內刊登廣告及/或製作宣傳刊物的費用。有關的宣傳物品中必須附有參展商及活動名稱,同時只供在有關活動中派發使用;
    (iv) 申請企業東主及/或本港僱員由香港前往活動舉行地點的來回交通費﹝不包括市內交通費及與所參加活動無關的行程開支﹞;及
    (v) 申請企業東主及/或本港僱員在活動期間的住宿費﹝不包括非因參加活動而逗留的住宿費。「市場推廣基金」將按主辦機構建議的酒店住宿費,計算此項目可獲得的最高資助額﹞。

    上述開支必須由申請企業的東主及/或僱員代表參與有關活動,並由申請企業全數繳付方符合資格。工貿署無論在任何時候,均保留最終權利,以決定有關開支、行程安排,逗留日期及所佔部份,是否可為基金接納,以及如何計算資助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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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中小企業是否可就同一個活動分別接受「市場推廣基金」和其他公共資助計劃提供的資助?

    成功申請的企業不能就同一市場推廣活動獲得其他本地及/或海外的相關資助﹝無論是否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資助計劃﹞。工貿署無論在任何時候,均保留權利,決定有關資助是否構成雙重利益。

  21. [返回最上層]

  22. 中小企業可否委託第三者參與有關的出口推廣活動?

    基金旨在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企業擴展業務。就此而言,中小企業必須由其東主及/或僱員親身以申請企業名義直接參與有關的市場推廣活動。其他任何形式,包括委託第三者參與,均不會被接納。

    工貿署無論在任何時候,均保留權利,決定參與的形式是否可被接納。

  23. [返回最上層]

  24. 中小企業可否就定期舉行的展覽會申請「市場推廣基金」資助?

    在不同時間舉辦的定期性展覽會,例如每年或每季舉行的展覽會,會被視為個別及獨立的活動。中小企業可作多次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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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中小企業從「市場推廣基金」中所獲得的資助有多少?

    每家中小企業的最高累積資助上限為15萬元。每次成功申請,最高的資助額為為申請企業繳付受資助項目總費用的50%或5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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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如何申請「市場推廣基金」?

    中小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出口推廣活動完結日或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或在展覽籌辦機構網頁展示廣告開始日後起計的六十個曆日內,以郵遞或親身方式將資助申請交往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四樓「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組。關於申請手續及證明文件的詳細要求,請參閱申請指引

    如刊物無註明出版日期或出版商沒有向本署提供出版日期,本署將以該期刊物所屬月份或季度的首月首日為出版日。本署保留決定何日為出版日期的最後決定權。

  29. [返回最上層]

  30. 申請表格上那些資料可作修改?

    若提出的修改會令原來的申請無效,或有關修改等同接納一份全新申請,則工貿署會拒絕有關的修改請求。﹝例如修改企業名稱、商業登記證號碼及活動名稱等﹞

  31. [返回最上層]

  32. 申請企業能否取消其「市場推廣基金」的申請?

    在遞交申請後,若申請企業擬取消有關資助申請,可以書面向工貿署提出要求取消申請。為方便處理有關申請及避免混亂,請在取消請求內清楚註明申請編號﹝如有者﹞、商業登記證號碼及活動詳情﹝例如:活動名稱及舉行日期﹞。

  33. [返回最上層]

  34. 申請企業何時才獲通知其申請的結果?

    在正常情況下,工貿署會於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表格當日起計的三十個完整工作日內完成該申請的審批程序。申請企業須確保其申請附有所有的證明文件,否則其申請可能會遭阻延,甚至遭退回或暫緩處理。

    在完成審批後,工貿署會將申請結果連同需退回的正本收據,以郵遞方式通知申請企業。該結果和正本收據會按本署所知的地址以平郵方式寄出,倘有郵誤,概由申請企業負責。申請成功的企業可同時獲發資助﹝以申請企業名稱為抬頭人的劃線支票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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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過期申請是否會獲基金接納?

    在任何情況下,過期申請均不會獲基金接納。就此而言,本署會以接獲申請的日期及活動結束日或貿易刊物出版日來決定申請是否過期。在任何情況下,包括非在本地舉行的活動是否有時差的問題,本署均只會按本地的日子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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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如何決定郵寄申請是否過期?

    本署會以接獲申請的日期及活動結束的日期來決定申請是否過期。若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本署不會負責任何郵遞上的失誤。因此,申請企業應將當中涉及的風險和時間計算在內。若有關的限期為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申請企業應確保其所遞交的申請獲本署在限期屆滿前的一個工作天收訖妥當;否則有關申請會被視為過期。同時在任何情況下,包括非在本地舉行的活動是否有時差的問題,本署均只會以本地的日子作計算限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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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若申請企業未能向工貿署提供補充文件或澄清有關事項,會有什麼後果?

    不完整的申請均會被暫緩處理,申請企業同時會被要求在指定限期內提交補充文件或澄清有關事項。未能在限期內就申請作出補充或澄清者會令申請無效。工貿署將在不作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取消該等限期屆滿已久的申請。

  41. [返回最上層]

  42. 工貿署會否要求申請企業提供有關的宣傳材料?

    基金只會資助只供在有關活動中派發使用的宣傳物品,而該等宣傳物品須清楚載有活動和參展商名稱。工貿署在有需要時會要求申請企業提供有關樣本,以供審查及決定該等宣傳開支是否可作為資助項目。若申請企業未能充分證明有關的宣傳物品只會在有關活動中使用,工貿署將會拒絕接納該等開支為資助項目。

  43. [返回最上層]

  44. 那些文件會被接納為東主及/或員工證明?

    一般而言,由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發出的記錄是有效的證明。獲強積金豁免者,則須提供其他文件作證﹝東主:商業登記及/或公司註冊記錄;員工:薪酬記錄及/或聘用合約等﹞。

  45. [返回最上層]

  46. 申請表格中"企業形式"一欄應如何填報?

    若為獨資企業,請填報其東主姓名及所需資料。若為合夥企業,請填報所有合夥人姓名及相關資料。若為有限公司,請填報持有30%及/或以上股權的人士姓名及資料。若無個人持股量在30%及/或以上者,請填報有關的董事姓名及資料。申請企業同時須遞交文件作證 [例如:商業登記冊內資料的核證或電子摘錄﹝指商業登記署的Form 1(a)﹞及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表(即 Form AR1)]。

  47. [返回最上層]

  48. 在何種情況下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

    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工貿署會不時覆檢或抽查申請個案。因此,申請企業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工貿署同時會要求第三者,包括活動主辦機構及強積金中介人,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未能提供足夠證明的申請會被拒絕。

  49. [返回最上層]

  50. 如何決定處理申請的次序?

    本署會按接獲完整並有效的申請表格的時間,以先到先得方式順序處理申請,直至基金可用款項用完為止。工貿署保留權利,決定申請的先後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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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可否以一份表格申請數期在同一貿易刊物刊登的廣告的資助?

    否。在任何情況下,一份申請表格只可作一份廣告的資助申請。例如企業在同一本貿易刊物刊登超過一期廣告,企業須在每期廣告出版日後起計的六十個曆日內,連同有關文件及刊登有關廣告的貿易刊物正本,一併交往九龍彌敦道700號工業貿易署大樓四樓「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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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在貿易刊物/展覽籌辦機構網頁刊登的廣告內容是否必須包括申請企業的名稱或聯絡資料﹝電話、傳真及地址﹞?

    否。但讀者必須能從廣告中追尋到申請企業的名稱,而該企業必須為香港企業。在以下情況,廣告內容可不包含申請企業的名稱或聯絡資料:

    1. 申請企業的名稱出現在貿易刊物的廣告商目錄中﹝只適用於在貿易刊物刊登的廣告﹞
    2. 廣告內容附有申請企業的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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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1. 何謂「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旨在資助推行有助提升香港整體或其個別行業的中小企業競爭能力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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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何申請「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

    申請機構須要填寫一份申請表格,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一併送交工業貿易署。申請表格及有關文件可經由專人遞交、郵寄或以電子方式傳送。詳情可參閱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申請指引

    基金全年均接受申請。每所申請機構每季最多可提交兩份申請,即每年最多可提交八份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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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的申請資格是什麼?

    非分配利潤機構/組織,包括支援機構、工商組織、專業團體或研究機關,均可提出申請。申請機構並需為法定機構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下註冊的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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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個別申請項目已獲得其他公共機構資助計劃撥款資助,該申請項目會否在此計劃下獲得撥款?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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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個獲資助項目的最高資助額是多少?

    每個獲批項目最多可獲基金資助200萬元或該項目經費的90%,以金額較低者為準。餘額需由申請機構以現金、實物或尋求其他贊助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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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獲資助機構須遵守什麼條款及條件?

    申請如獲批准,申請機構須與工業貿易署簽訂一份載列各項撥款條件的協議書。 為方便監察及評估獲資助項目, 申請人須要提交進度/最後報告及收支帳目的結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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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項目將由誰人評審?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秘書處會就接獲的申請進行初步甄選。一個由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及代表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則負責評估申請項目及擬定撥款決定。如有需要,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秘書處將會尋求外間專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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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評審申請項目的主要準則是什麼?

    評審申請項目的主要準則包括是否確有需要推行該項目、項目能否提升香港中小企業的競爭能力、項目能否為中小企業帶來實際用途、項目所能惠及的中小企業數目、執行項目的成本效益及執行安排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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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申請機構如何得知申請結果?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秘書處會以書面通知申請結果。如申請不獲批准,申請機構將獲悉有關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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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將如何發放資助款項?

    獲批的資助款項會根據項目協議書以預支方式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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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哪些支出可獲「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資助?

    獲資助的支出包括新增聘人手的薪金、額外購買或租賃機器設備的成本及與項目有關的其他直接成本(例如外聘核數費、專利權的登記費等)。這些開支必須是在項目開始至完成期間因進行該項目所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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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何時接受申請?

    工業貿易署全年均接受「中小企業發展支援基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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