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企业在递交申请后,如申请所涉及的资料有任何重大变更,须立即以书面通知工贸署。申请企业亦应说明是否拟就此变更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资助申请。工贸署接纳申请企业以电子方式(即网上电子表格及电邮)修改或撤回申请。申请企业须在该书面通知中清楚注明有关的申请编号、商业登记号码及推广活动资料。工贸署不会接纳任何可能导致有关申请无效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