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宗申请的资助上限

每宗申请只可涵盖参与一项推广活动的相关开支。每宗成功获批的申请之最高资助额为以1(政府):3(申请企业)的配对模式计算申请企业就有关活动缴付的核准开支总费用或10万港元,以较低者为准。申请企业在一宗申请下就开支项目(申请指引中6(i)、6(vii)、6(viii)/6(ix)/6(xii)、6(xiii)、6(xiv)/6(xv)/6(xvi)/6(xvii)、6(xviii)/6(xix))合共所获的资助额,将成为该申请中所有其他合资格开支项目资助额的上限。

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

企业申请基金资助的次数不限,然而每家企业所获的累计资助上限为100万港元,而涉及申请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拥有的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的活动资助上限为每家企业的累计资助上限的50%。已获资助建立或优化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后的两年内,该申请企业有关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的新申请将不予接纳。

申请企业可通过网上查询功能,输入其商业登记号码及任何一个基金申请编号,查阅其申请情况、申请纪录及资助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