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項獲批項目最高可獲基金資助500萬元或該項目獲批經費的90%,兩者以較低者為準。餘下的10%須由申請機構以現金、實物或贊助自行承擔。

發展支援基金全年均接受申請。

 
修訂日期 :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