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非分配利潤組織均可提出申請。

非分配利潤組織是指不派發紅利予其董事、股東、僱員或任何人士的組織,如工商組織、專業團體或研究機關等。

申請者須為法定機構或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下註冊的機構。

申請項目如已獲得或將獲得政府其他計劃的資助,將不再獲發展支援基金考慮。
 
修訂日期 :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