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全年接受申請,並按季度進行評審。

申請機構須填妥基金申請表。申請表備有中文及英文版本,而申請機構只須以其中一種語言填寫。申請費用全免。

每份申請須包括下列文件:
  1. 已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及其軟複本(微軟Word格式);
  2. 申請機構的註冊文件 (如適用)– 商業登記證、公司註冊證書、社團註冊證明書、職工會登記證明書;
  3. 證明申請機構為非分配利潤組織的補充資料,例如組織章程細則或章程(如適用);及
  4. 合作機構的支持信件(如適用)。

申請機構或須提交以上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秘書處核實。

請把填妥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以電子方式、親身或郵寄送交基金秘書處。如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請將申請表及證明文件的軟複本傳送至電郵地址:tsf_apply@tid.gov.hk,並由申請機構的獲授權人士以受認可的電子核證(機構)證書簽署。

 

 
修訂日期 :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