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報實銷
企業必須按相應的推廣活動類型,在下列申請期限內遞交基金申請:
推廣活動類型 | 申請期限 | |
---|---|---|
貿易展覽會 (資助範圍內第(1)至(4)項) |
展覽會完結日後# | 60個曆日內 |
商貿考察團 (資助範圍內第(5)至(6)項) |
商貿考察團完結日後 | |
貿易刊物廣告 (資助範圍內第(7)項) |
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後 | |
電子平台/媒介 (資助範圍內第(8)項) |
在電子平台/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活動完結日後 | |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 (資助範圍內第(9)項) |
建立/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完成日後 |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
企業必須按相應的推廣活動類型,在下列申請期限內遞交基金首期撥款申請:
推廣活動類型 | 申請期限 | |
---|---|---|
貿易展覽會 (資助範圍內第(1)至(4)項) |
展覽會開始日前# | 45至120個曆日內 |
商貿考察團 (資助範圍內第(5)至(6)項) |
商貿考察團開始日前 | |
貿易刊物廣告 (資助範圍內第(7)項) |
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前 | |
電子平台/媒介 (資助範圍內第(8)項) |
在電子平台/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活動開始日前 | |
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 (資助範圍內第(9)項) |
建立/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開展日前 |
每家成功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須於完成相關推廣活動後,按申請指引就申請實報實銷申請發還開支所訂明的指標,於推廣活動完成日後的60個曆日內,就首期撥款申請中合資格開支項目的資助餘額,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就展覽會而言,如相關展覽會以混合模式舉行(即實體及網上展覽同時舉行),本署會以兩種模式的展期共同計算申請期限,即整個展期的首天為活動開始日及整個展期的最終日為活動完結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