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工业贸易署资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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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现正分阶段更新本「常见问题」页面,重新辑录申请企业经常提出的问题,以便利申请企业更快捷轻松地透过自行浏览网页获得所需资料。

  • A. 一般事项 

    1. 如何确保申请顺利?
    2. 我递交申请已整整一个多月了,为什么资助还未批出呢?
    3. 我多次尝试致电联络审批主任,皆未能接通或联络上,应如何是好?

    关于新措施

    1. 基金有什么新措施?
    2. 我司在新措施实施日期前对已递交申请。审理中的申请会受新措施影响吗?
  • B. 申请资格 

    企业资格

    1. 哪些企业符合资格申请基金资助?有什么公司/组织必然不符合资格申请?

    活动资格

    1. 哪些推广活动可获基金资助?有什么不获基金资助之活动的常见例子?
    2. 我司有兴趣参与个别推广活动,但希望先确认有关活动是否符合基金资格,应如何跟进?

    开支项目资格

    1. 哪些开支可获基金资助?有什么不获基金资助之开支项目的常见例子?
    2. 我应如何选择活动相关服务的服务供应商呢?
    3. 申请企业可以由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代表出席参加推广活动吗?申请企业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员工可以代申请企业缴付相关活动的费用吗?
    4. 合资格交通费作为可获资助的开支项目对客舱等级有否限制?更新
    5. 如果我司在多地连续参与多于一个境外展览会,应如何就多程交通费申请资助?
    6. 合资格住宿费作为可获资助的开支项目对住宿类型或等级有否限制?更新
    7. 何谓合资格住宿开支?
    8. 基金审批过程如何确定开支项目符合现行市场价格?
  • C. 资助上限

    1. 每宗申请可获资助有没有限制?更新
    2. 企业递交的申请次数和资助额有没有限制?
    3. 建立或优化申请企业拥有的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有资助上限吗?
    4. 如何计算成功申请的资助额?
    5. 如何计算视频/产品拍摄及编辑费用的资助额?更新
    6. 如何得知我司可供申请的资助余额?
  • D. 申请方法及手续 

    申请期限

    1. 我司应何时递交申请?更新
    2. 同一展览的「网上展览会」部份比「实体展览会」部份的展期长,应如何计算申请期限?
    3. 我司订购了为期一年的贸易刊物广告,可以一份申请表格申请数期的资助吗?
    4. 如投放广告的贸易刊物并无注明出版日期,应如何计算申请期限?
    5. 我司应如何就通过电子平台/媒介进行的推广活动日期计算申请期限?
    6. 我司想递交申请时已过了申请期限,可否依然递交申请?
    7. 如果我司参加的推广活动在2026年6月30日后才完结,我司可以申请基金吗?

    申请类别

    1. 「首期拨款暨终期拨款」与「实报实销」的资助申请有什么分别?更新
    2. 如「首期拨款」申请不获批,是否仍可以「实报实销」形式申请资助?
    3. 「首期拨款」申请获批后,必须提交「终期拨款」吗?「终期拨款」申请是否必然获批?
    4. 「终期拨款」申请可否申报于「首期拨款」申请中未有列明或未被核准的开支项目?
    5. 如果活动最终未能完成或最后开支少于「首期拨款」,我司应如何处理?

    申请程序

    1. 申请需要递交什么文件?
    2. 我司初次申请基金资助,有什么注意事项和样本可参考?
    3. 什么时候需要递交首期拨款资助协议?
    4. 申请企业是否需要就每宗「首期拨款」申请签署资助协议?
    5. 有什么方式递交申请?
    6. 申请递交后可否作出修改?
    7. 申请递交后可否取消申请?
  • E. 以网上电子表格递交申请

    1. 上载证明文件有哪些格式要求?
    2. 如何使用「递交补充证明文件」功能,提交超过支援上限的证明文件,或提交补充文件?
    3. 以电子表格申请基金仍否需要提交文件正本?
    4. 如何以数码签署为电子表格签署申请声明?
    5. 哪些数码证书可用作签署申请声明?
    6. 能否储存已填写的申请资料供日后使用?
    7. 如何查阅已递交的电子申请表格?
    8. 为何无法进入下一页或提交电子表格?
  • F. 以电邮方式发出「暂缓处理申请通知书」

    1. 工贸署何时开始以电邮方式发出「暂缓处理申请通知书」?
    2. 以电邮发出的「暂缓处理申请通知书」,除发送方式外,有什么跟以往以平邮发出的通知书不同?
    3. 工贸署现以电邮发出「暂缓处理申请通知书」。那么,其他书面通知也一并以电邮方式发出吗?
    4. 如何于电子邮箱内识别工贸署的「暂缓处理申请通知书」电邮?
    5. 我可以于提交申请后更改申请表格上提供的电邮地址吗?
    6. 可以直接回复电邮以补交文件吗?
    7. 如果我忘记了申请时填写的联络电邮地址,应如何处理?
  • G. 其他

    1. 如何决定处理申请的次序?
    2. 申请表格中「企业形式」一栏应如何填报?
    3. 企业可否就定期举行的展览会申请基金资助?
    4. 在贸易刊物 / 电子平台及媒介刊登的广告,及申请企业的公司网站 / 流动应用程式是否必须显示申请企业的名称及联络资料?
    5. 哪些文件会被接纳为东主、合伙人及 / 或员工证明?
    6. 哪种情况下会被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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