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企業須隨遞交填妥的申請表格一併提交下列基本文件,並根據申請涉及的推廣活動同時付上所需的相應證明文件(見下表)。申請企業亦可參考申請指引,查閱證明文件相關資訊。

請注意:申請企業如未有提供所需證明文件,或未有提交所需的簽署聲明/協議,會導致申請處理延誤。此外,請確保提交的文件內容清晰可見

基本文件 證明文件*
(請下載)
適用於所有推廣活動 適用於所有推廣活動 (PDF)
適用於個別推廣活動的文件
證明文件*
(請下載)
貿易展覽會  
在香港境外舉行的貿易展覽會#
貿易展覽會 - 在香港境外舉行的貿易展覽會 (PDF)
在香港舉行的貿易展覽會# 貿易展覽會 - 在香港舉行的貿易展覽會 (PDF)
網上貿易展覽會#
貿易展覽會 - 網上貿易展覽會 (PDF)
   
商貿考察團  
實體商貿考察團
商貿考察團 - 實體商貿考察團 (PDF)
網上商貿考察團
商貿考察團 - 網上商貿考察團 (PDF)
   
貿易刊物刊登廣告 貿易刊物刊登廣告 (PDF)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作出口推廣活動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作出口推廣活動 (PDF)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PDF)
其他參考 
確保申請順利的十個注意事項:
列印版本
貿易展覽會 - 在香港境外舉行的貿易展覽會 (PDF)

*透過網上電子表格上載的電子檔案會被視為經由申請企業核證的副本。
# 如展覽會以混合模式(即實體及網上展覽同時舉行)舉行,可按參考已整合的證明文件清單。

補充文件遞交方法

  1. 補充文件可以網上電子表格、郵寄、投遞或親身送遞方式送交工業貿易署(工貿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
  2. 無論以任何方式遞交補充文件,申請企業均須在文件上清楚註明有關的申請編號,以減省配對相關申請的時間,並確保完整申請獲得適時跟進。

其他注意事項

  1. 有關申請企業及活動的資格會於接獲申請後審核。
  2. 在正常情況下,工貿署於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全部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當日起計的30個完整工作日內會完成審理程序,複雜個案的處理時間可能較長。
  3. 每宗申請均會按個別情況考慮。工貿署或會按需要向申請企業進一步要求提交其他補充文件。 
 
修訂日期 : 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