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現正分階段更新本「常見問題」頁面,重新輯錄申請企業經常提出的問題,以便利申請企業更快捷輕鬆地透過自行瀏覽網頁獲得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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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般事項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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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確保申請順利?
為順利獲取基金資助,申請企業應詳細參閱「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以確保整項活動的參與過程符合相關資助要求和條件。申請企業亦須留意本署就申請提交後,隨後發出的相關通知書,並按有關通知書上的指示適時補交所欠缺之文件,以便本署儘快恢復審理程序。
同時,本署會不時更新申請指引,並於本網站公佈最新注意事項,包括基金最新發展及相應的更新要求和條件,企業可透過定期瀏覽本網站,以確保提交的申請符合各項要求。 - 我遞交申請已整整一個多月了,為什麼資助還未批出呢?
本署審理申請的程序載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第29段及本網站的「審理申請」頁面(請按此參閱有關詳情)。在正常情況下,本署於收到填寫妥當並附有全部所需證明文件的申請當日起計的30個完整工作日內會完成審理程序。「完整工作日」以工作天計算(即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除外),接獲申請和發出回覆通知書當天亦不計算在內。請參考以下例子:
接獲申請日期 回覆通知書不遲於以下日期發出 2024年2月1日 2024年3月19日
(30個完整工作日)如遇文件不足的情況,本署會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通知申請企業尚欠或須補充的資料/文件。請注意,為公平處理所有申請,本署會於收到補充文件起重新計算該相關申請30個完整工作日的審理申請時間。在少數情況下發現申請的處理時間稍長於30個完整工作日,有關申請可能因個別情況屬於複雜個案並可能需較長時間處理,閣下可致電本署查詢。
- 我多次嘗試致電聯絡審批主任,皆未能接通或聯絡上,應如何是好?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的一般查詢由本科熱線處理。個別申請相關的查詢則由審批人員處理。鑑於近日基金接獲的申請數目持續上升,致電查詢人數眾多,如職員因同時處理申請及接聽來電而未遐接聽所有來電,閣下可考慮於轉駁的留言信箱留言,或電郵本科(emf_enquiry@tid.gov.hk)查詢,職員會根據閣下所提供的聯絡方法、申請編號及查詢內容儘快作出跟進。
閣下亦可瀏覽「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網站,網站內容豐富,資料詳盡,查詢人士可獲取相關資訊。同時,本署現已更新「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的版面。新版本的通知書將更便利申請企業理解申請的問題,亦更方便申請企業跟進,藉以減少申請企業往往需要透過電話查詢澄清的情況。
- 如何確保申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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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申請資格 新
企業資格
- 哪些企業符合資格申請基金資助?有什麼公司/組織必然不符合資格申請?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必須符合一定的資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申請資格詳情載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第2段及本網站的「申請資格」頁面(請按此參閱有關詳情)。另外,由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基金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如上市企業的附屬公司並沒有上市,亦合資格申請資助。
非圖利或非分配利潤組織,或申請所涉及的推廣活動及相關服務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均不符合基金申請資格。
活動資格
- 哪些推廣活動可獲基金資助?有什麼不獲基金資助之活動的常見例子?
可獲基金資助的推廣活動屬「基金資助範圍」。基金資助範圍載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第3段及本網站的「資助範圍」頁面(請按此參閱詳情)。
不獲基金資助之活動的常見例子包括:- 純為協助企業了解相關行業發展或以技術交流為主的研討會、工作坊、會議以及交流會等
- 商號在展覽現場透過收取費用並以銷售為目標提供即場享用的產品/服務,直接經營其公司業務的攤位
- 行程只包含參觀活動的商貿考察團
- 企業自行組織/參與的境外考察活動,包括參與展覽會或拜訪商業夥伴/客戶
- 消費者雜誌、休閒雜誌、學術研究刊物及其他類近性質的刊物
- 香港市場為主要對象的電子平台/媒介推廣活動
- 我司有興趣參與個別推廣活動,但希望先確認有關活動是否符合基金資格,應如何跟進?
企業可就個別推廣活動是否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向本署作初步查詢。本署接受初步查詢之推廣活動的範圍、查詢步驟、所需資料及注意事項等詳情載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第4段及本網站的「資助範圍」頁面(請按此參閱詳情)。請注意,初步審核為合資格活動的結果並非等同與該活動相關的資助申請會必然獲批基金資助,申請仍須接受個別審理。
企業亦可於本網站的「過往獲批准的推廣活動/貿易刊物/電子平台或媒介」頁面(請按此參閱詳情)查閱過去12個月內獲基金批准的推廣活動,作為參考之用。請注意,過往曾獲基金資助的活動,並不代表同一活動日後必然會符合資助資格,本署會根據當時情況對每項活動及申請再作評估。
開支項目資格
- 哪些開支可獲基金資助?有什麼不獲基金資助之開支項目的常見例子?
基金資助範圍內的合資格推廣活動之指定開支項目可獲基金資助,詳情載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第6段及本網站的「可獲資助開支項目」頁面(請按此參閱詳情)。
你亦可參考以下不獲基金資助的例子,它們均不屬基金資助範圍,故不獲基金資助:- 購買可重複使用之物品的開支
- 與營運及銷售相關的開支(如員工薪金、以銷售額計算的佣金及費用、網上商店/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日常維護服務費用、聘用代理建立/營運電子平台帳號的費用、與網店/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日常營運有關的員工薪金等)
- 參與境外展覽會的當地交通費、租車費、僱用司機、包車、轎車接送費用
- 改善企業整體日常經營的相關技術應用服務開支,例如:搜尋引擎最佳化(Search Engine Optimisation, SEO)的開支
- 我應如何選擇活動相關服務的服務供應商呢?
服務供應商須為有良好往績的公司,以確保向獲資助企業發放的資助能最有效地被運用。良好往績的參考因素載於「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申請指引註5及本網站的「資助範圍」頁面註1(請按此參閱詳情)。在符合相關基金資助條件的情況下,申請企業可自行決定選用香港及/或活動當地的服務供應商。本署或會按需要要求申請企業提交補充文件,以證明有關服務供應商有良好往績。在選擇具有良好記錄的服務提供者時,請注意,「自由工作者」不被視為屬於定義範圍。此外,在與活動不符的服務領域擁有良好記錄的服務提供者亦不會被視為符合要求。
- 申請企業可以由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員工代表出席參加推廣活動嗎?申請企業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員工可以代申請企業繳付相關活動的費用嗎?
推廣活動必須由直接參與整項活動的申請企業「合資格代表」參加(即申請企業的東主/合夥人/股東,及/或香港受薪僱員代表)。由申請企業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員工代表參加活動的有關申請會被退回。
同時,推廣活動的合資格開支亦必須由申請企業(包括由申請企業合資格代表代為支付,並已獲申請企業發還的開支)向主辦/協辦/相關營運機構/服務供應商繳付才可獲資助。如由申請企業之母公司或子公司員工繳付的費用不獲資助。 - 合資格交通費作為可獲資助的開支項目對客艙等級有否限制?
就合資格代表參與相關合資格活動的交通費,在符合相關基金資助條件的情況下,申請企業可自行決定客艙等級。請注意,基金設有每宗申請資助上限,每宗涵蓋一項推廣活動的申請的最高資助額為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請注意,申請企業除應按業務推廣需要參與適當的市場推廣活動外,亦應慎重而適當地運用資源,以確保資助用得其所,同時可更有效地整體運用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下的所有資助。 - 如果我司在多地連續參與多於一個境外展覽會,應如何就多程交通費申請資助?
一般而言,只有於活動舉行前5天至活動完結後5天來回香港及活動舉行城市的交通費會被視為與所參加活動有關。就在多地連續參與多於一個境外展覽會,申請資助時可參考以下例子:
例子一展覽會地點 展期 航班時間 標準 資格 第一個展覽:北京 2024年4月10日至13日 去程抵達北京當地時間:
2024年4月5日符合活動舉行前5天內的條件 合資格 第二個展覽:上海 2024年4月17日至20日 去程(由北京出發)抵達上海當地時間:
2024年4月15日符合活動舉行前5天內的條件 合資格 - - 回程由上海出發當地時間:
2024年4月25日符合活動完結後5天內的條件 合資格 例子二
展覽會地點 展期 航班時間 標準 資格 洛杉磯 2024年4月12日至15日 去程抵達洛杉磯當地時間:
2024年4月7日符合活動舉行前5天內的條件 合資格 慕尼黑 2024年4月28日至30日 去程(由洛杉磯出發,抵達慕尼黑):慕尼黑當地時間 2024年4月22日 不符合活動舉行前5天內(即2024年4月23日)及由香港出發至慕尼黑的條件 不合資格 - - 回程由慕尼黑出發當地本地時間:
2024年5月10日不符合活動完結後5天內(即2024年5月5日)的條件 不合資格 申請企業須就參與個別展覽會分別填妥兩份申請書及遞交兩個獨立申請,並分別於該兩個獨立申請內申報各自相關的交通費,惟兩個申請須一併遞交以便考慮有關交通費用。請注意,與所參加活動無關(如拜訪客戶)的交通開支,不獲資助。
- 合資格住宿費作為可獲資助的開支項目對住宿類型或等級有否限制?新
就合資格代表參與相關合資格活動的住宿費,在符合相關基金資助條件的情況下,申請企業可自行決定住宿類型及等級(如酒店/飯店、旅舍/旅館、民宿、招待所等)。請注意,基金設有每宗申請資助上限,每宗涵蓋一項推廣活動的申請的最高資助額為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請注意,申請企業除應按業務推廣需要參與適當的市場推廣活動外,亦應慎重而適當地運用資源,以確保資助用得其所,同時可更有效地整體運用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下的所有資助。 - 何謂合資格住宿開支?新
一般情況下,於活動舉行前2天至活動完結後2天於活動舉行城市的住宿費方被視為與所參加活動有關並獲資助,申請資助時可參考以下例子作出申報:
例子一展覽會地點 展期 住宿詳情 標準 資格 北京 2024年4月10日至13日 入住日期:
2024年4月8日符合活動舉行前2天的條件 合資格 - - 退房日期:
2024年4月15日(即房費計算至4月14日晚)符合活動完結後2天的條件 合資格
例子二
展覽會地點 展期 住宿詳情 標準 資格 慕尼黑 2024年4月28日至30日 入住柏林住宿的日期:
2024年4月20日不符合於活動舉行城市慕尼黑的住宿的條件 不合資格 - - 於柏林住宿退房日期:
2024年4月23日不符合於活動舉行城市慕尼黑的住宿的條件 不合資格 - - 入住慕尼黑住宿的日期:
2024年4月23日不符合於活動舉行前2天(即2024年4月26日)的條件 不合資格 - - 於慕尼黑住宿期間:
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日
(即房費計算至5月1日晚)符合活動舉行前2天至活動完結後2天於活動舉行城市的條件 合資格 - - 於慕尼黑2024年5月2日晚後的住宿費用 不符合活動完結後2天的條件 不合資格
- 哪些企業符合資格申請基金資助?有什麼公司/組織必然不符合資格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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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資助上限
- 每宗申請可獲資助有沒有限制?
每宗成功獲批的申請之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
請注意,個別推廣活動及開支項目設有資助上限:-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請參閱常見問題C3。
- 視頻/產品拍攝和編輯服務費用:請參閱常見問題C4。
- 企業遞交的申請次數和資助額有沒有限制?新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然而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元。
-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有資助上限嗎?新
涉及申請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
現時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上限為100萬港元,即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50萬港元。 - 如何計算視頻/產品拍攝及編輯費用的資助額?
每宗申請的最高資助額不超過該活動其他合資格開支的核准資助總額,即上限為每宗申請的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50%。例子:
例一開支項目 視頻 / 產品拍攝及編輯費用 所有其他合資格開支(例如展覽會攤位租賃費、攤位建築費等) 開支費用 港元5,000 港元20,000 可獲資助額 港元2,500
(港元5,000 x 50% = 港元2,500
= 不超過申請中其他合資格開支的核准資助總額,即港元10,000)港元20,000 x 50%
= 港元10,000申請獲批的資助總額 港元2,500 + 港元10,000
= 港元12,500例二
開支項目 視頻 / 產品拍攝及編輯費用 所有其他合資格開支(例如展覽會攤位租賃費、攤位建築費等) 開支費用 港元30,000 港元20,000 可獲資助額 = 港元10,000
(港元30,000 x 50% = 港元15,000
= 超過申請中其他合資格開支的核准資助總額,即超過港元10,000)港元20,000 x 50%
= 港元10,000申請獲批的資助總額 港元10,000 + 港元10,000
= 港元20,000 - 如何得知我司可供申請的資助餘額?
- 每宗申請可獲資助有沒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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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申請手續
基金有哪些申請類別可供選擇?
申請企業可選擇於推廣活動開始前,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的預算金額提交首期撥款申請,並於推廣活動完結後,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的餘下資助額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申請企業亦可於推廣活動完結後,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就合資格活動所有開支項目申請基金資助。(I)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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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申請首期撥款?
申請企業必須在其參與的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開始日、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開始日,或建立 / 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開展日前45至12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就展覽會而言,如相關展覽會以混合模式舉行(即實體及網上展覽同時舉行),本署會以兩種模式的展期共同計算申請期限,即整個展期的首天為活動開始日。
申請可以經網上電子表格方式提交、投遞至基金的文件收集箱(位於工業貿易大樓地下詢問處旁)、郵遞方式或親身送交工貿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申請企業應於申請表格清楚列明該宗申請的類別為首期撥款申請。
首次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須提交一式兩份預先填妥及簽署的資助協議。有關手續及證明文件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
成功申請的企業最高可獲75%的初步政府核准資助總額作為首期撥款。有關企業須在其參與的推廣活動完結日後的60個曆日內(即與申請實報實銷的時限相同)遞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遞交終期撥款申請時,申請企業需提供所有所需文件,尤其是之前未有就有關資助開支提交的收據正本或經核證的副本。申請企業除參考申請指引提交證明文件外,亦應按首期撥款申請結果通知書提交其終期撥款申請所需的額外資料。 - 提交首期撥款申請時需要遞交哪些文件?
- 每宗首期撥款申請的資助金額有多少?
基金下每宗獲批申請的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港元,以較低者為準。而成功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最高可獲75%的初步政府核准資助額。因此,每宗獲批的首期撥款申請的資助上限為港元75,000。工貿署會在收妥相應的最終撥款申請後,審核並決定有關活動的最終政府核准資助總額。
例如:
申請企業就一項推廣活動遞交首期撥款申請,有關預計開支為港元200,000。工貿署經初步審視後認為所有的活動開支項目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該申請的初步政府核准資助額為港元100,000 [港元200,000 x 50%] ,而申請企業所獲得的首期撥款資助金額為港元75,000 [港元100,000 x 75%]。
申請企業須於推廣活動完結日後的60個曆日內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並提交所需文件。如活動最終的實際總開支為港元195,000,而工貿署經審視後認為所有開支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申請企業則可獲得合資格開支的資助餘額,即港元22,500(最終政府核准資助總額[港元195,000 x 50%] 扣除首期撥款金額[港元75,000])。 - 如首期撥款申請不獲接納,是否可以實報實銷形式申請資助?
可以。除非有關的首期撥款申請因申請企業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有關活動不符合基金的資助資格而被拒絕,否則企業可選擇於推廣活動完結後的60個曆日內以實報實銷形式遞交申請。
- 終期撥款申請可否涵蓋於首期撥款申請中未有列明或未被核准的開支?
- 如未有提交終期撥款申請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申請企業在獲得首期撥款後沒有提交相關的終期撥款申請,工貿署會對申請企業採取行政措施,包括暫停處理申請企業和其關連及 / 或相關企業(即與申請企業擁有相同東主、股東或董事的企業)的所有基金申請,及暫停發放有關企業在基金下其他申請的支票。工貿署亦會採取適當的法律程序,以收回整筆首期撥款或超出最終核准資助的首期撥款以及任何所需利息。
- 在甚麼情況下需要退還首期撥款 / 超額撥款?如未能退還有什麼後果?
若首期撥款金額超過最終政府核准資助總額,或申請企業因不符合基金的申請資格及 / 或使用條件而導致有關的終期撥款申請被拒絕,或申請企業未完成有關推廣活動,或申請企業未有在指定的申請期限內就有關的推廣活動提交終期撥款申請,申請企業須按要求向工貿署歸還超額的首期撥款或整筆首期撥款以及任何所需利息。
如申請企業未能在規定的限期內向工貿署歸還整筆首期撥款或超額的首期撥款,工貿署會對申請企業採取行政措施,包括暫停處理申請企業和其關連及 / 或相關企業(即與申請企業擁有相同東主、股東或董事的企業)的所有基金申請,及暫停發放有關企業在基金下其他申請的支票。工貿署亦會採取適當的法律程序,以收回整筆首期撥款或超出最終核准資助的首期撥款以及任何所需利息。 - 首期撥款資助協議是什麼?
- 何時簽署首期撥款資助協議?
- 是否需要就每宗申請簽署資助協議?
- 如何申請首期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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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實報實銷
- 如何以實報實銷方式申請基金?
申請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完結日、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活動完結日,或建立 / 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完成日後的6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就展覽會而言,如相關展覽會以混合模式舉行(即實體及網上展覽同時舉行),本署會以兩種模式的展期共同計算申請期限,即整個展期的最終日為活動完結日。
申請可以經網上電子表格方式提交、投遞至基金的文件收集箱(位於工業貿易大樓地下詢問處旁)、郵遞方式或親身送遞方式送交工貿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申請企業應於申請表格清楚列明該宗申請類別為實報實銷其推廣活動的合資格開支。有關手續及證明文件詳情請參閱申請指引。
- 如何以實報實銷方式申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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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以網上電子表格遞交申請
- 上載證明文件有哪些格式要求?
- 如何使用「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功能,提交超過支援上限的證明文件,或提交補充文件?
在遞交申請時,如遞交的證明文件經壓縮或合併後,檔案的大小或數量依然超過電子表格支援的上限(電子表格支援上載10個檔案,總容量為10MB),又或在遞交申請後需要補交文件,申請企業可使用電子表格的「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功能上載文件。
申請企業需按此重新進入電子表格系統,在首頁點擊「填寫新表格」,再選擇「遞交補充證明文件」。
請在「遞交補充證明文件」前備妥相關的「電子表格參考編號」(以「TID001」開首)或「申請編號」(以「E」開首)、商業登記證號碼,以及按常見問題D1所指定格式儲存的所需證明文件 。
在成功遞交證明文件後,申請企業可列印或下載「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遞交補充證明文件記錄」作日後參考。 - 以電子表格申請基金仍否需要提交文件正本?
以電子表格申請基金的企業如選用紙本形式簽署申請聲明書,須遞交簽妥並蓋上企業印章的聲明書(聲明書在遞交電子表格時由電腦系統提供)。首次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另須遞交一式兩份簽妥的「資助協議」。
至於證明文件,申請企業只需透過電子表格上載,惟文件影像須清晰可見(解像度200dpi以上)。申請企業須保留所有證明文件的正本,如有需要,工貿署會要求企業提供清晰度更高的檔案或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供審理申請。如申請企業未有提供所需或清晰可見的證明文件,或未有遞交所需的簽署聲明 / 協議,申請或會因而延誤。 - 如何以數碼簽署為電子表格簽署申請聲明?
申請企業如選擇使用數碼簽署,只須在填寫電子表格時選擇以機構數碼證書簽署申請聲明書,並填寫簽署人的有關資料。數碼證書上所列的機構及授權用戶須與申請機構和簽署人資料相符。
- 哪些數碼證書可用作簽署申請聲明?
- 能否儲存已填寫的申請資料供日後使用?
申請企業在填寫電子表格時,可隨時在每頁的頁尾按「儲存」鍵,將已經完成或尚未完成填寫的表格以GFD檔儲存至個人電腦。申請企業日後可上載有關資料至申請表格,以繼續填寫申請或就另一活動填寫新申請。申請企業存檔時需要提供一個密碼以保護儲存的資料。如忘記密碼,電子表格系統將無法開啟並載入檔案內的資料。
如要使用存檔的表格,申請企業需在電子表格首頁點擊「填寫已儲存的表格」,上載有關的GFD檔,輸入密碼,再點擊「開啟」鍵。待存檔的資料重新載入表格後,申請企業應核對清楚載入的資料是否正確及適用。 - 如何查閱已遞交的電子申請表格?
在成功遞交申請後,申請企業須在「確認通知書」頁面下載一份PDF格式的「申請聲明書 / 申請記錄」,有關文件會提供已遞交的電子表格參考編號、網上遞交日期及時間、填寫的申請資料。如申請企業選用紙本形式簽署聲明,須遞交簽妥並蓋上企業印章的申請聲明書(聲明書在遞交電子表格時由電腦系統提供)。
申請企業亦可聯絡工貿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以查閱已遞交的電子申請表格。 - 為何無法進入下一頁或提交電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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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修改 / 撤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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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遞交後可否作出修改?
申請企業在遞交申請後,如申請表格內所填報的資料有任何重大變更,須立即以書面通知工貿署。為方便處理有關要求及避免混亂,請在撤回要求內清楚註明有關的申請編號、商業登記號碼及推廣活動詳情。如提出的修改會令原來的申請無效,工貿署會拒絕有關的修改。
- 申請企業能否撤回其基金的申請?
在遞交申請後,如申請企業擬撤回有關資助申請,可以書面向工貿署提出要求撤回申請。為方便處理有關要求及避免混亂,請在撤回要求內清楚註明有關的申請編號、商業登記號碼及推廣活動詳情。就已獲發首期撥款的申請而言,申請企業撤回有關資助申請時,須按要求向工貿署歸還整筆首期撥款連同任何所需利息。
- 申請遞交後可否作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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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以電郵方式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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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貿署何時開始以電郵方式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
工貿署現已全面以電郵方式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通知申請企業尚欠或須補充的資料/文件。詳情可參閱本欄目的相關常見問題。
- 以電郵發出的「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除發送方式外,有什麼跟以往以平郵發出的通知書不同?
- 工貿署現以電郵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那麼,其他書面通知也一併以電郵方式發出嗎?
不會。「市場推廣基金」科將於往後分階段推行以電郵方式發出其他通知書。
我們會適時在本網站公布有關安排。敬請留意。 - 如何於電子郵箱內識別工貿署的「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電郵?
「市場推廣基金」科以電郵方式發出的「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將一律以「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EXXXXXXXX[申請編號])」作為標題,並使用工貿署的域名(tid.gov.hk)發出,申請企業可於電子郵箱(請確定為相關申請表格內提供的電郵地址)內搜尋以「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或相關申請編號為標題的郵件,以便更快捷及針對性地獲得有關申請的所需信息。
- 我可以於提交申請後更改申請表格上提供的電郵地址嗎?
「市場推廣基金」科會根據資助申請表格上提供的電郵地址發送「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電郵。如申請企業打算更改電郵地址以接收「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請於下次遞交資助申請時,於表格填寫新電郵地址。
在一般情況下,「市場推廣基金」科不會在處理同一申請的過程中接納更改電郵地址的要求,以免產生混亂,導致延誤發放資助。 - 可以直接回覆電郵以補交文件嗎?
不可以。請以以下其中一種方式補交文件:
(a) 網上電子表格(https://emf.tid.gov.hk/eform)
(b) 郵寄(郵寄地址: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3樓1301室「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服務櫃位)
(c) 文件收集箱(位置:工業貿易大樓地下(詢問處旁))
(d) 親身遞交(地址: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3樓1301室「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科服務櫃位) - 如果我忘記了申請時填寫的聯絡電郵地址,應如何處理?
- 工貿署何時開始以電郵方式發出「暫緩處理申請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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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其他
- 逾期申請是否會獲基金接納?
- 如何決定申請是否逾期?
工貿署會以接獲申請的日期及參與的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開始 / 完結日、刊登廣告的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 / 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的有關開始 / 完結日,或建立 / 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開始 / 完成日來決定該申請是否逾期。
若以郵遞遞交申請,申請企業應將郵寄所涉的時間計算在內。不論有關活動是否在香港舉行,工貿署只按香港曆日表計算時限。若申請的限期日為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申請企業須確保其遞交的申請在最接近限期日之前的工作天獲工貿署收妥,否則申請會被視作逾期申請。
所有於非辦公時間投遞的申請會被視為於下一個工作天獲工貿署收妥。 - 如何決定處理申請的次序?
工貿署會按接獲完整並有效的申請的時間,以先到先得方式順序處理申請。
- 申請表格中「企業形式」一欄應如何填報?
若為獨資企業,請填報其東主姓名及所需資料。若為合夥企業,請填報所有合夥人姓名及相關資料。若為有限公司,請填報持有30%及 / 或以上股權的人士姓名及資料。若無個人持股量在30%及 / 或以上者,請填報全部股東的姓名及資料。如申請企業由持股公司持有,請提供申請企業全部董事的姓名及資料。申請企業同時須遞交文件作證 [例如:商業登記冊内申請企業資料的核證本或電子摘錄副本,即商業登記署的Form 1(a)或Form 1(c)(須在最近兩年内發出)及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表格NNC1)]。
- 企業可否就定期舉行的展覽會申請基金資助?
在不同時間舉辦的定期性展覽會,例如每年或每季舉行的展覽會,會被視為個別及獨立的活動。申請企業可按每項活動提交個別申請。
- 可否以一份表格申請數期在同一貿易刊物刊登的廣告的資助?
否。一份申請表格只可作一份廣告的資助申請。如在同一本貿易刊物刊登超過一期廣告,申請企業須就每期廣告連同有關文件遞交申請。
- 如有關的貿易刊物無註明出版日期,企業應在何時遞交申請?
就於貿易刊物刊登廣告而言,如刊物無註明出版日期或出版商沒有向工貿署提供出版日期,本署將以該期刊物所屬月份或季度的首月首日為出版日。
- 有關在電子平台/媒介進行的推廣活動,企業應如何計算活動日期以避免逾期遞交實報實銷申請?
一般而言,申請企業須提交於電子平台/媒介進行有關活動的服務合約副本,以顯示其活動推行時間及其他詳細資料,並按此計算遞交申請的時限。
有鑑於電子平台/媒介活動形式、推行時間及計算收費方式並不統一,如有關電子平台/媒介營辦商沒有向申請企業發出合約,本署將按個別電子平台/媒介營辦商發出的發票及/或收據上所覆蓋的活動時間計算遞交申請的時限。
如企業在同一電子平台/媒介於不同時段進行推廣活動,有關營辦商或會就同一推廣活動的不同活動時段分別發出相應的發票及/或收據。申請企業可於一份申請表格就相應活動多於一張的發票及/或收據申請資助,惟申請企業須確保每張發票及/或收據上的活動時段均符合申請期限(即活動完成日後的60個曆日內)。署方會分別按每張發票及/或收據上的活動時段決定申請是否逾期,並就已逾期的有關發票及/或收據所申報的開支不作考慮。
例子
申請日期:2021年6月30日
申請企業於以下不同時段於某大型電子平台進行推廣活動,該電子平台營辦商只向申請企業發出覆蓋相關推廣活動時段的發票三張。申請企業於一份申請中提交了該三張發票,由於當中第一張發票已逾期,故署方在處理申請時只會考慮第二及第三張發票的開支。發票上的活動日期 備註 1. 2021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已逾期3天,有關開支不獲考慮。 2. 2021年4月29日至5月9日 未有逾期,有關開支將獲考慮。 3. 2021年5月10日至5月28日 - 在貿易刊物 / 電子平台及媒介刊登的廣告,及申請企業的公司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是否必須顯示申請企業的名稱及聯絡資料?
是。申請企業必須以香港企業身份刊登廣告,並在有關廣告上顯示其名稱及香港的聯絡資料(包括地址、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就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而言,有關網站 / 流動應用程式須附有申請企業產品及 / 或服務的資訊、公司全名及在香港的聯絡資料。
- 哪些文件會被接納為東主、合夥人及 / 或員工證明?
一般而言,由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中介人發出的記錄是有效的證明。獲強積金豁免者,則須提供其他文件作證(東主、合夥人:商業登記署的Form 1(a) / Form 1(c)(須在最近兩年内發出)或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表格NNC1);員工方面:僱員合約及薪金支付紀錄、僱主向稅務局填報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稅表」)。
- 哪種情況下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
為確保公帑用得其所,工貿署會不時覆檢或抽查申請個案。因此,申請企業可能會被要求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例如:發票、收據、商業合約、信用狀、貨運文件、銀行記錄及稅務記錄等)。工貿署同時會要求第三者,包括活動主辦機構及強積金中介人,核實資料的真確性。未能提供足夠證明的申請將不獲考慮。